第六十三章 金子(2 / 2)
矗立在那里。
每一间屋子面前都种着一棵鬼方部人所说的神槐。
神槐树身高大,树叶浓密,将道路上空遮得严严实实,都不见半点阳光。走过去,一股凉气扑面而来,让人感觉阴气森森。不过,城中最大的神槐还要数远处那一株。那株神槐华盖重重,树高无算,树身巨大不可以计,也不知生长了多久,竟然能长成这个样子。
城门左边,有一家写着客栈两字的高大房子,应该就是槐仁所说的客栈,公良带着米谷、圆滚滚、小鸡走了过去。
客栈里面空间宽广,几个人坐在桌椅上吃东西。
只是服务很差,进门竟然没人上前招呼。
公良找了张桌子坐下,才有一名大汉慢慢走过来问:“小家伙,想吃什么东西?”
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说的话是真是假,就试着对大汉说道:“你好,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绍过来的。”
大汉一听,也没再问,就说道:“那我去给你下碗面条。”
“不好意思,要四碗。”公良比了比四个手指。
“嗯。”
这时候,店里一个吃完东西的人起身,也没说话,直接扔了几颗东西在柜台上。公良眼睛顿时瞪大起来,那分明是几块拇指粗的金子。大汉看到他的表情,哈哈一笑,走过去拿起金子,扔了一块给他,“送你一个。”
公良仔细看了看,又咬了咬,有点软,感觉是金子,但又不大确定,就问道:“这是金子?”
“当然是金子。”
“那他怎么用金子付账?”公良不解道。
“这金子有什么用,我们鬼方国旁边就是金山,随便挖就有。要不是国主吩咐本国人买卖必须用金子,我都不想要,还不如来几斤兽肉合算。”大汉不满的说道
公良想了想,确实也是这种情况。
大荒百部之间还处在很原始的社会状态,主要是以物易物为主。金子在以钱币为主的地方或许有用,但在大荒这种荒莽的地方,还真的不如荒兽肉来得实在。
公良摸着下巴,感觉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。
想及大汉说的,他们部落旁边就是金山,顿时有点心动的问道:“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吗?”
大汉摇了摇头,“不行,国主说过,除了我们鬼方国人,外面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。”
说完,他又悄悄的低声说道:“不过,你要去挖的话,也不是没有办法。”
公良看着他的表情,心道:这家伙不会是刚才那老头的儿子吧!(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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