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吃肉自由(2 / 3)
“去打猎!”
“啊?”
“七郎,你要记着,不管学什么,都要学以致用。要是学的东西,最后不能给自己带来切实的好处,那就是瞎耽误功夫。”
“咱们练了这么久的内家功夫,也是时候该看看效果如何了。”
“之前我们不是看到师父打到过野兔吗?我们也碰碰运气去,没准今天我们就可以吃到兔肉。”
以前她并不敢离屯太远,一是太小,走不快也走不远;二来就是,边关地界并不太平,土匪、人贩子这些是很猖獗的;三来是因为戈壁滩上有许多野生动物,就像他们三岁时遇到的那几头饿狼。
虽然现在她现在的武力值还是不高,可有精神力探查,再加上练了两个多月的轻功,就算遇到了什么事,也能逃跑了。
距离天岭屯七八里之外的戈壁滩上,在精神力的探查下,李五丫带着李七郎找到了一处野兔窝。
姐弟两趴在野兔窝外等了近半个时辰,才看到两隻野兔洞里出来。
“嗖、嗖!”
两颗石头飞射而出,准确无误的击中了两隻野兔,打得野兔昏头转向。
见野兔东倒西歪的还想逃跑,李五丫立马叫李七郎:“七郎,上!”
李七郎如离弦的箭一般衝向野兔,此刻,在他眼里,那两隻野兔可是美味的肉。
肉,是绝对不能放跑的。
李五丫惊讶的发现,这一刻李七郎的爆发力特别的强,近十米远的距离,眨眼他就衝过去了。
看来日后得多带吃货弟弟出来打打猎!
两隻野兔,李五丫并没有直接带回李家,而是就地处理,在附近捡了柴火,直接烤了起来。
“我说姐你之前怎么跑去厨房呢,原来是去拿刀、火折子,还有盐巴的呀?”
“记住了,下次我们出来,还这样。”
“嗯嗯。”李七郎忙不迭的点头,他知道,五姐这是不想将打到的野兔带回去给别人吃,这太合他心意了。
两隻野兔烤好后,李五丫和李七郎分了一隻,剩下一隻用树叶包起来留给了金月娥和李二丫。
“嗯,真好吃,五姐,日后我们每天都出来打野兔吃。”李七郎吃得满嘴流油和心满意足。
长这么大,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大口大口的吃肉,整整吃了半隻野兔呢。
太幸福了!
李五丫好笑的看着傻乐的弟弟,开始练武后,他们的饭量都增加了,原以为他们两个吃不完一隻兔子的,没想到竟还有点不够。
“七郎,回家后好好练武,日后我们进山打大的野猪来吃。”
“好!”
李七郎两眼放光,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憧憬顿顿吃肉的美好生活了。
回屯后,李五丫并没有直接将野兔带回家,肉的香味太浓了,长期没吃肉的人就算隔得老远也能闻见肉香味。
“走,我们把兔肉放到师父那里去。”
藏好兔肉,李五丫和李七郎又练了一会儿武,到了下午收工的时候,就去了地里头,叫上金月娥和李二丫来了叶默住处。
看到野兔,金月娥和李二丫都有些诧异。
听了小儿子小女儿的打猎经过,金月娥心里有些担心,脱口就将阻止两人日后再去。
可是,看着两人满足自得的神情,以及大女儿看着烤肉渴望的眼神,动了动嘴唇,又默默将话给咽了回去。
当家的说得对,家里孩子做事都有分寸,她不能限制得太多了,这不利于他们的成长。
李五丫看出了金月娥的担心,当即道:“娘,你就放心吧,如今我和七郎跑得可快了,不会有事的,再说了,我们现在可是有功夫在身的,狼来了,打不死它!”
看着凶巴巴的小女儿,金月娥有些好笑,想到小女儿小儿子如今跑得比马都还要快,心里稍稍放心了些。
“记着,不许离开军屯太远。”
李五丫见她没反对,默默松了口气,连忙表示她会听话的。
随即,金月娥叫上李五丫、李七郎,和李二丫一起分吃兔肉。
李五丫和李七郎象征性的吃了一点,其他的全部金月娥和李二丫吃了。
吃完后,母子四人收拾了一番,确定没残留有味道,才回了李家。
这之后,李五丫隔三差五的就带着李七郎往戈壁滩上跑,既练了轻功,又得了肉食。
因为不缺肉吃,即便春耕十分辛苦劳累,金月娥和李二丫三姐弟都没有消瘦,反而结实了几分。
“总算过上了吃肉自由的生活!”
她烤肉水平很差,肉算不上美味,但营养到底是跟上了,再也不会馋肉馋得心发慌了。
“七郎,明天姐想去天山看看。”
“天山?!好远的。”
“是啊, 因为太远,姐这回就不带你去了,你在家好好练武,顺便给我打掩护,别让娘发现。”
她娘能同意他们在军屯周围打野兔
↑返回顶部↑